2、高中\大学毕业证书、成绩单(中英文影印件)。 3、两位副教授或相当于副教授职称以上人员的推荐信(英文)。 4、详细的研修计划(英文)。 5、健康证书。 以上材料不需公证,外文材料用丹麦文更好。 丹麦留学网(http://dk.ailiuxue.com/)了解,对外联香港、移民系一般采用书信形式,可给丹麦有关院校或科研单位、系及导师直接写信。 在第一封信中应附个人简历和计划并写明赴丹麦学习的目的,如对方要求提供其它材料,可附去,对方如同意,应发来正式邀请信,邀请信上应该注明入学时间、学习期限及经费负担办法等。
相关资讯